收到「#合法房屋申請」公文的市民看這邊!
最近,智鴻服務處接到許多詢問「合法房屋申請」的陳情,許多市民朋友們都收到市府公文通知書,公文內容卻語意不清、讓市民無所適從,無法清楚告知市民自宅是否要申請所謂的「合法房屋申請」,導致許多自宅已領有使用執照的民眾,還要請假白跑一趟,更有長輩們因擔心自己的權益而操煩,實在是徒增市民的困擾。
為了解決大家的疑問,我向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就教,並依據市府所頒布的內容,整理「合法房屋申請」的重點提示,提供市民朋友們參考;並同步提醒市府,未來,在提出重大政策時,應先進行通盤調查,以更細膩的行政作業與到位的服務來協助市民,讓政策協助到需要的市民,也為地方帶來新的都市契機。
⚠️🔽簡單分辨看這裡🔽⚠️
🔰若住宅有以下需求的市民朋友,可儘速前往辦理「合法房屋申請」:
1.辦理營業登記
2.辦理接水接電
3.辦理保存登記
4.辦理危老重建
5.辦理租金補貼
6.辦理補領使用執照
🔰那些住宅無須辦理「合法房屋申請」?
1.房屋已辦理保存登記
2.房屋已領有使用執照
🔰「合法房屋申請」是否有期限?
沒有, 屬於市府的延續性政策,目前將不會有落日期限。
☎️危老重建/工務局(07)336-8333轉2281
或高雄市建築師公會(07)323-7248
☎️自主都更/都發局(07)336-8333轉2652
或高雄市建築學會(07)323-72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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✨林智鴻議員服務處✨
☎️(07)765-7111
🕕週一~週五09:00-18:00
📍高雄市鳳山區南京路41號